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区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南关区所属各单位工作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教师,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教师14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长春市南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教育事业;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9日—2005年6月29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7.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应与报考岗位一致。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服务期未满的现任“特岗教师”;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网址http://www.nanguan.gov.cn/。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设开考比例。
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13
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上午9:00至7月7日下午15:00。下午15:00准时关闭报名系统。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按要求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注册,不能修改。注册后,须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近6个月内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大于100k。个人信息填报完毕后,可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所填报的信息将无法更改。
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材料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报考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是否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7月13日9:00至2023年7月15日8:30。用注册时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网址
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13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础理论;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8:30—10:00;
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考生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有关要求。
(五)笔试成绩查询
查询时间:2023年7月19日9:00起。用注册时的账号密码登录网址
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13自行查询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要求不使用多媒体设备),时间10分钟;
2.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含)比例确定,1:3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八)体检、考察和公示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承担。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的考察。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合格的,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管理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幼儿园)、学科实际需求统一调配使用。聘用人员首次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胜任工作岗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续签。每月实发工资为3200元/月,其他待遇参照往期同类岗位待遇。由单位负责缴纳“五险一金”。达到职称评聘条件后可参与职称评聘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须随时关注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报考咨询电话: 0431-88958634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9日
信息来源http://nanguan.changchun.gov.cn/ywdt/tzgg/202306/t20230629_3202485.html